暴瘦100斤冲上热搜,苏州检察官提醒:科学减肥,小心有害药物

日期: 2025-05-05 13:02:12|浏览: 3|编号: 9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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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瘦100斤冲上热搜,苏州检察官提醒:科学减肥,小心有害药物

随着电影《热辣滚烫》的热映,贾玲暴瘦100斤受到大家的关注,不少爱美女性也纷纷加入了减肥“大军”,但有些心急女性“盲目”采用药物减肥却带来不少风险。经姑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分子在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天使之吻”减肥药,含有毒有害成分西布曲明,长期服用会产生诸多副作用。

2022年12月,王女士在某电商平台上看到了“天使之吻”减肥药的广告,花费299元购买了一盒,但服用后产生了食欲不振、浑身无力、恶心等症状,在家人的劝说下报警。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从王女士提供的减肥药中检测出有毒、有害成分西布曲明,并锁定了涉案网店。2023年3月,涉案人员孙某及李某被抓获归案。

据孙某供述,她也曾是减肥药的买家,发现其中巨大的利润空间后,就从卖家顾某、刘某(均已获刑)处低价购进减肥药,并通过个人网店对外销售,雇用李某分装、打包。在此期间,朋友李某也加入分销减肥药的行列。

2023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姑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理查明,孙某和李某的三个网店在2019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非法售卖“天使之吻”减肥药,销售额共计达640余万元,有1.2万人次购买。检察机关认为,孙某、李某明知减肥胶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销售,对消费者构成侵权行为,除赔偿损失外,两人还应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2023年10月,姑苏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对孙某、李某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人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最大限度追究严重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让违法者“痛到不敢再犯”。日前,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5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同时,法院还判处孙某承担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款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6095万元,李某对其中的83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减肥瘦身须坚持科学原则,不要盲目相信广告宣传的“一面之词”。若发现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违法行为,应及时投诉举报或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李国春 陈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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