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权威发文:厦门做法将向全国推广
好消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广学习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发改委〔2024〕1722号)。共批准32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弘扬和学习。其中,厦门海事局“开展‘不经停船舶认证’改革”、“实施新能源汽车快速出海全链条综合服务”、“推动集装箱化”等三项改革举措锂电池储能系统“标准创新出海”,已在全国推广。学习借鉴。
01
开展“船舶不间断作业取证”改革
运输船舶从购买到运营,需要在海事、船检、水运等部门办理30余项船舶证书和文件。在符合行政许可条件中“一次一项、一项一项、一项一项在前”的要求的情况下,办结行政手续耗时较长,最多需要28个工作日。
厦门海事局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船移转登记“不经停服务认证”基础上实行“不经停服务认证”,改变原来的“系列(纵向)办理”各类证书向海事、船检、三水运部门同时受理、同时发证的“并行(并行)办理模式”,将船舶登记移交时间缩短至8个工作日,可于同一天在最早。
改革以来,已有71艘船舶申请了“直航服务认证”,平均每艘船舶节省成本160万元。
02
实施新能源汽车快速出海全链条整合服务
近年来,搭载新能源汽车的船舶已成为海上运输的新形式。由于专门用于运输车辆的传统滚装船运力不足、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危险特性以及复杂海洋环境带来的运输风险,新能源汽车遭遇“卡脖子”问题“快出海的时候。
厦门海事局推出“码头适运、船舶适运、货物适运”安全保障措施,指导适用船舶、码头取得适运证书;发展散货船合法合规装载新能源汽车的“散货拼运”模式。 ,精准满足新能源汽车常态化海运出口需求。
改革以来,厦门港海运新能源汽车出口量已突破12万辆,位居全省第一。
03
以标准创新推动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出海
该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重约35吨,整体属于超重集装箱。由于产品迭代过快,加上国际规则适用争议,铁路、航空运输前期遭到禁运,也存在航运规则适用争议。以及不明确的安全风险。
厦门海事局牵头试点,通过创新检验、装载、运输等标准,实现集装箱式锂电池储能系统安全稳定运输,有效解决超重、超大型运输技术规范缺失问题锂电池创新产品,吸引一批龙头企业选择厦门港通过海运出口锂电池产品。
改革以来,厦门港已安全发运75个航次、1785个集装箱锂电池储能系统,累计贸易额超过70亿元。
在被赋予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三大任务并率先启动综合改革试点的厦门,厦门海事局抓住历史机遇积极融入区域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