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纳入重点场所服务人员体检

日期: 2025-08-04 07:01:13 |浏览: 6|编号: 99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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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纳入重点场所服务人员体检

11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省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万人左右,继续保持疫情低流行态势。

本报记者 高明兴 郭学军

>> 我省近年来艾滋病病人数量每年递增三成

山东省一直属于艾滋病的低流行区,但当前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

意见指出,目前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因素广泛持续存在,感染者陆续进入发病期,病人明显增多,死亡增加;我省虽处在低流行区,但近年来发现病人和感染者数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递增。

为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蔓延,我省力争到2015年全省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基本遏制,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数控制在1万人左右,继续保持疫情低流行态势。

>> 艾滋病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

为遏制艾滋病传播,我省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对检出的艾滋病病人、性病患者及时提供治疗服务。

性途径是艾滋病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我省将继续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加强对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者等高危行为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

加强对吸毒人群的综合干预,扩大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覆盖面。依托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立延伸服务点,提高服务的可及性。

合理设置和调整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丙肝的检测咨询工作,将检测咨询服务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为减少艾滋病通过母婴途径传播,我省扩大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覆盖面,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及生殖健康服务常规工作中,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咨询、检测、转介或诊疗服务。

>> 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纳入大病保障

为减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医疗费用负担,我省将逐步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将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纳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

在继续落实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医保报销政策的基础上,民政等部门将针对合并机会性感染的病人实际情况,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病人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的费用进行医疗救助。此外,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将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与临终关怀,将符合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保护他们的隐私。

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和落实对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高等学校的救助、减免政策。民政部门将艾滋病致孤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制度;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或患儿,适当补助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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