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被查处后,清远河砂每方降价100元
近日,佛山市中院对林镜泉等16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判处主犯林镜泉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决林镜泉等9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6亿余元。
林镜全一度被称为“北江砂王”。2000年起,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北江三水河段大肆非法开采河砂,与其他团伙勾结共同非法获利超10亿元。
无独有偶。同一条北江,在三水上游的清远,也曾盘踞着一个被中纪委点名的“砂霸”。
近日,《清远日报》刊登的一篇稿件提到,通过查处盗采河砂背后的腐败问题,清远市河砂售价从2018年的每立方米280元降到了如今的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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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凌晨4时,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和清远市委、市政府的联合指挥下,清远市公安局出动200余名警力,一举抓获以犯罪嫌疑人陈志辉、陈献金为首的涉黑组织成员35名,并抓获7名涉嫌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妨害作证的公职人员。
这并不是一起突然的行动。早在2016年11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就对陈志辉、陈献金等人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一案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代号为“11·11”专案。
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取证,“11·11”专案组基本固定了该组织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事实。最终的收网行动中,清远警方查扣和限制交易涉案资产总估值超10亿元。
这是全国扫黑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重大涉黑犯罪案件,也是清远办理的涉案资金最多、各界关注度最高的一起涉黑案件。
(2)
“11·11”专案涉黑组织以陈志辉、陈志辉为首。两人都为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小组村民。其中,陈志辉绰号“阿佛”,1971年出生,高中文化程度。
上世纪90年代初,陈献金、陈志辉等人在与邻村村民的打架中逞勇斗狠,打出了名声。1997年大沙塘村民小组换届时,陈献金借着其威势,伙同陈志辉等人密谋策划,将组织成员推上大沙塘村民小组的干部岗位,基本形成了对大沙塘村民小组的控制。
之后,陈志辉、陈献金等人将村中分发到个人的山地收归集体,再自己低价承包,后获得政府的高额征地补偿款和青苗补偿款。同时,还占用村集体土地建出租房、货场等,获得“第一桶金”。
2003年开始,陈志辉等人涉足河砂行业,并通过串通投标,垄断了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项目。同时,还涉足矿产石场,进行非法开采,积累了大量财富。后来,陆续投资房地产、水电站、防火门厂等生意,意图“漂白”。
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以前,陈志辉在组织内的地位并不如陈献金。大约2004年起,因涉足采砂行业,陈志辉经济实力增强,其组织地位超越陈献金,成为“一把手”。
陈献金本人就供述称,随着陈志辉的生意越做越大,人际关系也越来越广,“我们也越来越尊重陈志辉,他成了村中的核心人物。”
(3)
据法院认定,2003年,陈志辉涉足河砂开采行业时的“合伙人”为潘海添,他们通过与张淑仪、张淑华(此二人另案处理——2019年底,广东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敦促张淑仪、蔡燕飞、张淑华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等人纠集在一起,在竞争中形成了强势地位。
在河砂开采过程中,陈志辉负责组织、领导,决定河砂开采合作方式、利润分成、获利用途等。潘海添、张淑华各自作为己方代表,负责河砂开采各项事务管理。同时,陈志辉安排了多名手下分别负责砂场、船舶的管理,协调与水利部门、交警部门关系,组织人员为非法采砂望风……
为了中标,他们通过串通投标报价,统筹安排资金、人员等方式,组织了多家公司参与北江干流清远河段的多个河砂项目投标。
从2008年开始,陈志辉等人先后在24个河砂项目中串通投标,垄断了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河砂开采项目。
一位证人说:“陈志辉这个人我没有见过,但在我们从事做砂这个行业当中,全行业的人都知道陈志辉是幕后最大的老板。可以说他是称霸清远河砂第一人,我们这一行人给陈志辉起了个绰号——‘砂霸’。”
(4)
陈志辉称霸清远河砂开采业的背后,有着不少公职人员的身影。
在2018年4月2日的“11·11”专案收网行动中,专案组共查处涉案公职人员26名,其中国家公职人员17名,涉及水务、海事、交通、监狱等部门少数公职人员,以及当地党委政府部分班子成员。
清远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便是其中典型。
2019年10月9日,陈志辉、陈献金等涉黑案一审公开庭审。同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李耀斌、尹冬清为陈志辉、陈献金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的案例。
据查,李耀斌、尹冬清作为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明知陈志辉涉黑团伙在北江河道内非法采砂、运输、倒卖河砂,不但没有依法查处,反而长期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非法盗采河砂、暴力排挤他人,在上级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前为其通风报信,对其组织盗采河砂人员降格处理,致使该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他们给陈志辉涉黑组织’量体裁衣’式地设置招标条件,提前透露招标信息,5年内,就先后在24个河砂开采项目中串标、围标、买标,成功垄断控制了北江河清远段所有河砂开采项目。”
专案组介绍,李耀斌、尹冬清在执法过程中有双重标准,当接到陈志辉涉黑团伙举报有其他人员盗采河砂时,他们就会火速赶赴现场严肃执法;当其他人员举报陈志辉涉黑团伙盗采河砂时,就拖拖拉拉、装模作样到现场“警告”一番了事。
2018年3月,就在陈志辉、陈献金涉黑团伙被抓的前一个月,非法采砂船被执法人员暂扣后,该团伙成员找到尹冬清,尹冬清一手收取10万元好处费,一手打电话“指示”放船,降格处理为罚款30万。
在李耀斌、尹冬清任支队长14年时间里,陈志辉涉黑团伙在北江清远段70公里长的河道里,通过超时(晚七点到早七点)、超量(超出中标合同采砂总量)、超范围(在指定范围之外采砂)盗采河砂。
(5)
“河砂实在太暴利了。”办案人员介绍说,随着房地产的发展,河砂的需求量大幅提升,价格也水涨船高。
“清远建市初期,一立方米河砂价格是5元,现在(2019年)要230元至280元。一艘船一晚上就能采几十万元的河砂,如果几艘船同时采,一个晚上就上百万元了。”
据统计,自2004年至2018年初,借助于中标标段的掩护,陈志辉等人大肆非法开采河砂,攫取了巨额的非法利益。
其中,2008年至案发,北江干流清远河段所有河砂开采项目招标均由陈志辉与其同伙的关联公司轮流中标,项目中标金额共计约2.13亿元。然而,仅2011年3月至2017年12月,其团伙非法开采河砂价值超过12.85亿元。
2019年12月27日,清远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9项罪名,决定对陈志辉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3372万元。陈献金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1122万元。其余3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至1年10个月,并处罚金。
后陈志辉等提出上诉。广东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在法律上宣告了一代“砂霸”陨落。
(5)
陈志辉等人的被查,又引出了另一伙北江“砂霸”。
据报道,在打掉陈志辉涉黑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公安等部门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成功挖出了同样在“江里捞金”的张志坚、张志刚等人。
那又是另一个江湖。
张志坚、张志刚两人为兄弟,广东兴宁人,一为英德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一为英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副主任科员(详情可查看)。
2007年,张氏兄弟意欲谋得北江一个标段的采砂权。投标不中后,张志坚便邀请英德市公安局两名民警,以共同入股的方式筹资,用500万元从中标人手中买下了这个标段的采砂权,并议定由社会人员潘永林出任采砂场总经理。
从此,张氏兄弟等人便以幕后老板的身份,以合法标期、标段为掩护,操纵潘永林等人,雇佣船主,以超量、超范围或超时采砂的方式,开始了长达十余年大肆盗采砂石的非法活动,牟取了暴利。
为称霸“砂场”,陈志辉团伙用金钱开路、利益相诱,多方拓展人脉,长期拉拢腐蚀公职人员。
张志坚也有自己的“用人之道”。最初购买采砂标段的几个股东,有的是张志坚在龙头山派出所时期的“老朋友”,有的是其在英德市公安局的“嫡系队伍”,还有给他开车的“铁杆兄弟”等。之所以要拉拢他们入股,就是要将张家的“生意”做成大家的“生意”。
2010年前后,张氏兄弟又拉拢了时任英德市公安局民警徐某锋、时任清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民警林某广,并主动送了一些“干股”给林某广,以求“保护”、关照。
据涉案人员供述,为了确保自家的河砂在市场上占有绝对份额,张志坚曾要求他们身着警服“值班”,轮流在城中要道拦截过往运砂车,对不是自己家的运砂车进行“敲打”。
为了打压对手,他们还给水务局监管部门写“举报信”,同时买通水务部门监管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对其他非法盗采行为进行打击,“贼喊捉贼”。
据介绍,2008年以来,张家仅三个采砂场盗采河砂的非法所得就接近2亿元。
2018年11月4日凌晨,在省纪委监委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清远市纪委监委联合中山市公安局一举打掉以张志坚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共抓获47人,查处公职人员13人,留置11人,冻结银行账户金额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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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掉陈志辉、陈献金及张氏兄弟等垄断河砂开采的黑恶势力后,清远市纪委监委向国土、水利、公安、农业等单位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共147份,要求案发单位剖析背后原因,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疏堵结合,保证合法有序开采,遏制非法盗采。
目前,清远建立了跨区域联防联治联动机制、行业作风整治协调机制,严控河道采砂许可证发放,划定永久禁采区,合理规划可采区范围、严控开采量,探索“统采统销”管理新模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近日,清远市水务集团向媒体提供了一组数据:通过查处盗采河砂背后的腐败问题,清远市河砂的售价从2018年的每立方米280元降到了现在的180元;相关财政收入实现了翻倍增长,由2018年的2000多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4000多万元,2020年财政收入更是增加到了8000多万元。
参考资料: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0亿元河砂被盗采 谁在背后撑“伞”》
2.清远日报《找准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着力点助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3.中国纪检监察报《兄弟把控河砂市场“捞金”近两亿元 10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
4.羊城晚报《30年敛财超10亿元!广东最壕“砂霸”涉黑团伙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