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2023年度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决算表

日期: 2025-03-22 15:07:16 |浏览: 1|编号: 83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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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2023年度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决算表

第五部分 2023年度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隶属于赤峰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科技相关数据库、平台运行与维护工作。承担科技报告编制工作。负责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政策法规、科技查新、科技成果评价等信息资源和情报服务。

(2)承担全市科技创新主体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服务和技术评价的基础性工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科研诚信建设、绩效评价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3)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培训等服务工作。

(4)负责开展技术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技术交流、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转移人才培训、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等工作。

(5)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科技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市内外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产学研合作、资源对接、投融资等服务工作。

(6)完成市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科技信息部、科技评估部、科技合作部、技术市场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做好科技服务工作

(一)全力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

加大科技政策宣传。编印最新《科技政策汇编》2000套发放给科技创新主体。与市政协、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分别与红山区、元宝山区科技局联合举办科技政策培训会。根据旗县区需求,到松山区、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开展小规模“科技政策培训会”。开展入企“一对一”科技政策辅导20余次。为企业提供科技政策咨询服务,共为160余家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交易后补助政策、平台载体相关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咨询服务380余次。

(二)大力推进科技研发投入

推动R&D经费投入提升工作。与统计部门、国科税通公司多举措联合开展2022年度R&D经费统计工作。2022年度赤峰市上报R&D经费统计数据的规上企业共108家,占426家规上企业的25.35%;共填报研发费用14.5亿元,比2021年度填报数据多3.41亿元。经审核认定,2022年度,赤峰市共投入R&D经费6.3亿元,较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53.7%,经费投入占全区投入总量的比重为3%;R&D经费投入强度为0.29%,同比增长38%。

(三)创新推进平台载体建设

一是做好赤峰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筹建工作。赴南京市、沈阳市、枣庄市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经多次修改完善,市政府印发了《赤峰市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方案》,产研院已于8月29日正式揭牌。11月15日召开产研院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理事会成员建议名单》产研院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法人人选、机构注册、经费预算等事宜。12月4日,市政府对产研院法人进行了批复。目前,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已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产研院科技创新展厅和视频会议室已投入使用。市科技局安排专人组成工作团队,入驻产研院开展建设工作,起草了《赤峰市产业创新研究院章程》,为产研院运营提供人员和制度保障。

二是积极开展区域协同创新工作。与中科赤峰产业创新研究院深入基层发掘企业科技需求开展对接服务,共走访了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社等各类创新主体80家,征集科技创新需求70项,涉及产业领域7个,重大技术难题2个,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取得阶段性成果10项。与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研究院(赤峰)区域协同创新中心合作,开展“专家教授企业行”活动,3家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就技术攻关、共建创新平台、人才交流等方面达成了进一步合作意向。

三是做好平台载体培育工作。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申报、审核及日常运营服务。组织赤峰中关村信息谷科技服务公司成功申报自治区级企业孵化器、赤峰安快数字创意有限公司成功申报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组织孵化机构从业人员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中级培训,取得初级培训证书15人,中级培训证书3人。

四是开展平台载体认定工作。经过征集和评审,6家获得赤峰市科普示范基地的称号,5家认定为赤峰市技术创新中心。

(四)着力提升成果转化效能

一是持续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强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2023年全市共认定登记各类技术合同248份,合同成交总金额37606.41万元。组织申报技术交易后补助。2023年我市上报技术交易后补助90项,获批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资金712.4万元,均全部拨付到位。培育技术经纪人队伍。协助举办技术经纪人培训班2次,210人通过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赤峰)基地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考试,目前我市共有各级技术经纪人445人。

二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大力推进“蒙科聚”赤峰分中心建设。9月15日举办“蒙科聚”赤峰分中心揭牌仪式,及赤峰市医药化工与新材料领域重大科技成果及企业创新需求专题发布会。目前已建成科技创新展厅和会议室,已完成“蒙科聚”网站在线注册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等699人,注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453家,发布科技成果20项,科技需求101项,工作信息122条。完善赤峰市科技成果转化云平台,积极推动云平台向自治区科创“一张网”数据汇交,完成赤峰市云平台信息征集汇总工作,协助录入云平台各类信息300余条。征集整理自治区技术交易大市场、赤峰市技术成果对接会需求、展示、对接项目500余条。市本级财政列入2024年预算经费支持30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评价与登记工作。积极向科技创新主体宣传科技成果评价与登记,全年成功开展5项科技成果评价,共登记科技成果166项。

(五)全力开展科技工作“三服务”

一是搭建科技桥梁,服务创新主体。推进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全年服务企业总数263家,开展惠企政策宣讲服务企业250余家,开展全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培训、科技政策培训3次,政策宣讲9次,培训人员数量580余人次。指导企事业单位提炼技术要点及查新点,代理科技查新委托工作86件。

二是贯彻落实科技人员服务基层工作。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11期,共培训280余人次。审核通过2023年度三区人才323人,获得中央财政经费支持646万元。协助市局举办全市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两期,线上线下357人次参加培训。

三是开展科技创新调研,增加科创资源供给。与政协调研组到辽宁省及赤峰市旗县区开展调研,学习考察先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经验和做法,摸底我市各旗县区科技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赤峰市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方向和思路。

四是开展科技评估审核工作。对税务管理部门提请鉴定的148个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和会议鉴定,130个项目通过项目鉴定。组织开展2019-2020年17个科技创新奖励引导资金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

五是做好统计工作,提供科技数据支撑。完成我市2022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2022年度科技地财统计、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2022年度技术市场统计等工作。

(六)凝聚科技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年初,对市科技局帮扶村宁城县小城子镇枊树营子村进行了走访慰问,共走访慰问了脱贫户9户,为脱贫户提供了生活必需品米面油。驻村干部王学针对柳树营子村产业振兴方面,制定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文化振兴发展规划。利用科技局科技服务优势,针对村民种植业、养殖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收集共性相关问题,征集技术培训需求,解决村民生产经营性出现的问题;选派科技特派员5人到宁城县小城子镇柳树营子村的瑞果怡然果蔬专业合作社和美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技术咨询、科技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56.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64万元,增长1.70 %,变动原因:本年度科学技术支出新增项目,且新增项目尚未完成;新增退休人员项目外工资,且本年度新增离退休死亡人员需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49万元,增长 29.35 %。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56.1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56.1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03.49   万元,增长29.35 %,变动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项目外待遇以及离退休职工去世发放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本年度新增3个项目收入,所以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456.1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56.1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03.49万元,增长 29.35 %,变动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项目外待遇以及离退休职工去世发放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本年度恢复项目支出并新增项目支出,所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56.1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56.12万元,占 100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

本年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56.12 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341.96 万元,占 74.97 %;

本年项目支出 114.16 万元,占 25.03 %;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本年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56.12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7.64万元,增长 1.70 %,变动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项目外待遇以及离退休职工去世发放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本年度恢复项目支出并新增项目支出,所以支出增长幅度较大;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3.49万元,增长 29.35 %,变动原因:2023年新增退休人员项目外待遇以及离退休职工去世发放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本年度新增3个项目收入、支出,所以收入增长幅度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56.12万元。与年初预算 448.4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0 %。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12.23万元,决算支出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科技创新服务工作经费未完全支出,结转下年。

2.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212.67万元,决算支出18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度新增退休人员1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3.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46.93万元,决算支出8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科技项目,年中追加。

4.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31.00万元,决算支出2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为科技项目结转款项,由于项目尚未完成,资金未全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13.5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71.20万元,支出决算5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3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休人员去世1人,该人员离休费不再发放。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92万元,支出决算2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3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1名退休人员。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38万元,决算支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原因:新增失业保险项目。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9.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0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3.70万元,支出决算 10.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1名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7.48 万元,支出决算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1名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减少。

(四)农林水支出(类)

1.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1.92万元,决算支出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为2022年结转数,年中追加2023年度扶贫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8.3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7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3.05万元,支出决算18.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41.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0.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34万元、津贴补贴43.23万元、奖金17.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99万元、绩效工资34.7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万元、住房公积金18.33万元、离休费17.60万元、退休费36.24万元、抚恤金30.9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21.3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2万元、印刷费0.6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09万元、邮电费2.3万元、取暖费1.83万元、差旅费3.1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劳务费0.86万元、福利费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    个,累计 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开支内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 0 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12 个,实施项目 12 个,完成项目 1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 114.16 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  80.41 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 150 万元,本年其他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21.35 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5.48万元,增长 34.53 %,变动原因: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增加,新增购置热水器一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8.1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63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2.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41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91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12 个,共涉及资金 11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

本单位不涉及部门绩效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赤峰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科技项目管理经费”、“科技创新服务工作经费”、“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预算”、“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赤峰分中心)建设”、“赤峰众惠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后补助”、“2019年结转资金”、“2022年第三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2022年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助经费”等 1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科技项目管理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0.31 万元,执行数为 0.3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资金为上年结转结转资金,因上年财政未支付,故本年完成全部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科技创新服务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85.25 分。全年预算数为 5 万元,执行数为 0.7 万元,完成预算的 1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资金与科技项目管理经费实际为同一笔资金,合并统筹,完成设置绩效目标,举办科技项目立项、验收评审会议3场,聘请超60位专家对项目立项、科技评价进行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2020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6.15 分。全年预算数为 38.95 万元,执行数为 23.97 万元,完成预算的 61.54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科技服务5次以上,印制政策汇编2000套。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2021年第三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93 分。全年预算数为 10.84 万元,执行数为6.43 万元,完成预算的 59.32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培训活动3次以上,推广新品种3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75.64 分。全年预算数为 50 万元,执行数为3.19 万元,完成预算的 6.3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政策汇编发放至科技型企业,加快推动全市技术要素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赤峰分中心)建设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4.37 分。全年预算数为 50 万元,执行数为47.65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3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建设蒙科聚赤峰分中心政策宣传展厅,建设蒙科聚赤峰分中心视频会议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政策入库指标完成数量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政策入库总数量。

7.赤峰众惠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后补助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0.63 分。全年预算数为 15 万元,执行数为0.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6.3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千名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5次,科技特派员到赤峰市科技特派员油用牡丹试验示范基地服务3次,聘请副高级以上专家授课5次,培训农牧民160余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2019年结转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17 分。全年预算数为 0.24 万元,执行数为0.51 万元,完成预算的 67.1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次数2次,服务农牧民66人次,促进宁城县发展种养循环产业转型升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2019年结转资金2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6.71 分。全年预算数为 0.76 万元,执行数为0.22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67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此项资金与2019年结转资金实际为同一笔资金,合并统筹,完成设置绩效目标,开展科技实用技术培训次数2次,服务农牧民66人次,促进宁城县发展种养循环产业转型升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2022年第三批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1.32 分。全年预算数为 30 万元,执行数为11.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38.2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举办科技特派员培训会议2次,服务企业特派员人数40余人次,印刷科技实用政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1.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38 分。全年预算数为 30 万元,执行数为16.15 万元,完成预算的 53.83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服务企业数量263家,举办全市科技特派员培训班1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2022年乡村振兴驻村人员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100 分。全年预算数为 1.92 万元,执行数为1.9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乡村振兴驻村人员1人,乡村振兴驻村时长1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赤峰分中心)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4.37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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