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继承人配偶和子女哪个优先
一、第一继承人配偶和子女哪个优先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和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平等权利。实际分配遗产时,应公平公正,特殊情况下需照顾困难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有抚养贡献的继承人,应多得遗产;未尽抚养义务者,应少分或不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第一继承人财产怎么分
法定继承中,第一序列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遗产分配一般平等,但特殊情况可非均等,如对特殊困境、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照顾;对尽主要赡养责任或长期共同生活的可适当增加份额;有能力抚养却未履行义务的应限制或减少其份额,以确保公平合理分配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第一继承人怎么分配房产
现行法律下,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财产分配原则上均等,但需考虑继承人实际情况。共识下可自定分配方案,否则依法裁决。如父母已故,配偶与子女均分房产,但遇特殊情况如生活困难或丧失劳动能力者,分配时或予更多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和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
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