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佳木斯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中俄工人艺术交流周巡演活动第三方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购买佳木斯市
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
中俄工人艺术交流周巡
演活动第三方服务
项目的公告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中俄建交75周年,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展示中俄两国优秀传统文化,加深国际工会组织交流,共同欢庆“五一”国际劳动节,经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佳木斯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中俄工人艺术交流周巡演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的专业性,现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中俄工人艺术交流周巡演活动服务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中俄工人艺术交流周巡演活动
采购人:佳木斯市总工会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预算费用包含:节目设计创作、音乐制作、文字撰稿费用;导演及演职人员费用;舞台灯光舞美升级、演员服装费用;晚会音视频创作、节目录制费用等演出所需全部费用。
服务期限:演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29日、30日,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演出事宜结束为止(包含佳木斯、抚远、同江三场演出)。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从业资质。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办赛事活动的组织经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能承担项目方案制定及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提供保证活动正常进行的演出服务。
5. 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活动内容和形式的需要,能及时做出相应调整,并做好对俄方演出公司节目对接编排等工作。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三
响应文件材料要求
1、 响应文件应含项目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资质证书和参与本项目的承诺书,过往从事相关竞赛工作的经验资料(文件、合同、公示等),报价单,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授权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以及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 响应文件纸质正本1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纸质响应文件需加盖有效印章,使用一个密封封套进行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电子响应文件需包含正本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的响应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佳木斯市政府四号楼4楼0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