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日期: 2025-03-16 20:08:17 |浏览: 3|编号: 8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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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继承权优先于子女继承权吗?

[律师回复] 配偶和子女,均属于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此配偶和子女相互之间平等,并无优先之别。在继承开始之前,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属于配偶一方的先分割出来,另一半有配偶和子女、父母共同分割。若死者立有遗嘱,则应按照遗嘱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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