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乡村振兴局向阳川镇连山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的规定,代理服务费收取22124元,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于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如中标,任何以误解或不明等为理由而进行的拒付、降价或索赔等主张都将被拒绝。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服务费对公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顺和支行
联行行号:6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向阳川镇连山村农机设备采购项目
2.2124
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