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干部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稿)

日期: 2025-02-28 08:06:59 |浏览: 26|编号: 7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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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干部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稿)

学校管理干部工作量考核办法(试行稿)

一、 考核目的: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中的执行力和实效性,促进学校更好的发展,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 考核办法:

1、采用分层、按月考核。

2、自评(40%)、上一级考核(60%)相结合。

3、考核小组3-5人组成,从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中抽调。

三、 考核内容:

依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稿)》,干部考核的重点是工作量部分,其它部分按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行稿)》执行。

(一)、学校常规工作:(6分)

1、每周按时上交书面稿“工作备忘录”。得1分

2、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做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中不推诿,不拖拉。得2分

3、依据岗位职责,学校工作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每周应拿出部门工作计划,并在校长办公会上交流。得2分。

4、严格遵守会议、值班等各项考勤制度。得1分

(二)、其他工作:(4分)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应对和处理学校的非常规以及突发性工作。有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协助学校完成本项工作。得3分

2、按时上交“月考核表”,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得1分(“月考核表”应在下月第一周的周一上传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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