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户外健身器材是有使用年限的,你平常用的安全吗?(视频)
近日,广州市一名12岁儿童在使用社区健身器材时,因器材发生故障导致受伤。消息一出,引发了很多人对公共健身器材的关注。台山市不少小区和公共场所都安装有室外健身器材供居民使用。
在台城体育广场的健身区,有太空漫步机、太极推揉器、扭腰器、伸腰训练器、健骑机、腰背按摩器等设施。每天都有很多市民过来使用这些器械,锻炼身体。
记者留意到,这个区域的部分健身器材已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有些生锈,有些螺丝松动,有些设施则不翼而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鉴于使用健身器材的对象以小孩和老人为主,如果不幸发生故障,将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伤害。
这些健身设施究竟是什么时候投入使用?有没有使用期限呢?记者留意到,体育广场这个健身区域有一个立于2003年的牌子,上面写有使用健身设施的注意事项,可以推测出这些设备应该是同期建好投入使用的。另外,在一些设备的警示牌子上,我们看到了使用年限为4年,有些则没有明确标明。2003年距离现在14年过去了,距离使用期限已过去10年。
除了体育广场,在牛山,我们也发现了这类健身器材,同样是锈迹斑斑。这些在小区、公园常见的健身器材,有没有规定的使用年限呢?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室外健身器材新国家标准,把这些室外健身设施分为三类,并制定不同的使用年限标准。
第一类是具有杠面弹力性能的器材。如单杠和双杠,长时间反复使用容易使横杠产生疲劳裂纹和断裂,因此规定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第二类是具有转动、摆动或滑动等含有各类活动性零部件的器材。如漫步机、秋千、荡椅、跷跷板等器材,在户外环境并设定在基本无人日常管理的使用条件下,确定这类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为4年。
第三类是其他无任何活动性零部件的稳固性器材。如固定式踏桩、仰卧起坐床等,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台山市多个公共场所设有室外健身器材,供市民健身运动,锻炼身体,这是便民为民的好事。但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维护检查,杜绝安全隐患,让市民放心使用?希望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做好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让大家用得安全,用得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