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绘画学院的宪章“ Qi Baishi Ar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Qi Art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北京绘画学院创立和组织的学术研究机构。
第2条中央作品的主题:联系与研究齐希的艺术在世界各地研究齐希的艺术,整合齐贝希的艺术研究资源,共同促进对质量艺术的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增强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影响力,并进一步增强国际影响力的国际影响齐·贝希(Qi )的艺术。
该中心的办公室第3条位于北京绘画学院(北京北京第12号,北京)。
第2章组织
第4条该中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北京绘画学院直接领导。它有2位董事,2位董事和2名秘书长。雇用了11名学术顾问,并雇用了16名研究人员(第一批)。
第5条:学术顾问招聘。该中心在国内外雇用了杰出的专家和学者,他们在文化和艺术界的声望和影响力极高,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坚定信念,开放性和作为学术顾问的前瞻性思想。该中心有一个共同的咨询小组,与传统中国绘画研究中心有关。
第6条:任命研究人员。该中心在国内外雇用了杰出的专家,他们在齐·贝希(Qi )的艺术研究领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并一直热情地扩展齐·贝希(Qi )的艺术研究,并愿意参与此工作(活动)中心。工作期限为四年。
第7条研究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研究人员可以优先获得有关中心举行的各种活动的详细信息,有权参与中心组织的各种活动,并有权以中心成员的名义进行相关的研究活动。研究人员应积极支持该中心组织的活动,并有义务就该中心的建设和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8条秘书长的职责。处理中心的日常事务,联系和协调研究人员的工作,为中心的活动制定实施计划,跟进各种活动的进度,总结和评估各种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并组织文本和图像材料在各种活动中,它也已存档,并负责该中心年度出版物的编辑。
第9条:研究人员的续签和新研究人员的发展每四年进行一次。该中心的顾问,董事,副导演和研究人员都必须向该中心引入中国传统绘画研究中的新力量。任何致力于Qi 研究并积极贡献“ Qi ”并具有相关研究主题的人。在被专家推荐或自我责备后,他可以正式成为该中心一半以上研究人员批准后正式成为该中心的研究人员。
第3章:工作的发展
第10条:Qi 的艺术特殊讲座应定期举行。该中心邀请来自国内外的Qi 艺术研究专家来教授Qi Art的通信平台。该讲座追求学术创新,鼓励意识形态人格,强调易于理解,受到精英和群众的赞赏,对文本和视频中的沟通互动,呈现和传播都很重要,并同时打开了代表性的国内图形媒体的列,并在上提供文本和视频链接。
第11条定期举行“ Qi 艺术经典赞赏会议”。选择Qi 的几个(甚至1)的经典作品,邀请专家深入欣赏它们,在文本和图片中记录整个升值过程,然后使用平坦的纸媒体更广泛地将其扩展。强调您欣赏的作品的古典性和代表性(主要是北京绘画学院的收藏,也可以从其他美术馆或私人收藏家那里借用)。
第十二条:齐·贝希(Qi )的艺术系列展览定期在北京绘画艺术博物馆举行,强调展览的学术和古典性。
第13条积极开发和培训一组Qi 的自愿艺术旅游指南,向北京绘画艺术博物馆和Qi 纪念堂的观众解释齐·贝希的艺术生活。
第14条积极举办齐贝伊艺术交流展览,与全国知名的艺术博物馆,博物馆和美术馆一起,以便在中国更广泛地传播Qi 艺术。
第15条在世界各地积极举办齐贝希艺术展览,并以各种语言宣传Qi 艺术的出版物,以促进全球Qi Art的传播。
第16条条件成熟后,该中心与北京绘画学院合作,不时发布“ Qi Art 研讨会”,以发行并展示最新的Qi 艺术研究结果。
第17条:“ Qi 的研究”。这是该中心的年度杂志。这是该中心各种活动的纪录片记录。它也是该中心学术顾问和研究人员研究结果的出版平台。年度期刊由出版商发布并公开发行。
第18条:鼓励研究人员对Qi Art进行特殊研究。对于具有重大学术贡献的研究项目,经过学术咨询小组(专家委员会)的审查,他们可以申请该中心的某些财政支持。如果专着最终完成,则本文可以使用本文。中心基金出版。
第19条该中心有一个官方网站,该网站由一个敬业的人维护。该网站链接到北京绘画学院的官方网站。根据北京绘画学院的藏品,通过各种渠道建立了Qi 的数字图书馆,以尽可能多地收集在国内外收集的Qi 。作品,生活信息,发表的论文和相关图形材料已数字化,提供给研究人员进行查询,并向世界各地的Qi 艺术研究人员开放。
第4章资金
第20条:该中心并未独立考虑所有活动,并且进行的所有活动自然都是北京绘画学院的工作项目,而支出均匀地包括在北京绘画学院的财务计划中。
第5章附件
第21条,该中心使用“北京绘画齐希·贝希艺术国际研究中心”的名称来开展工作。
第22条本章程由参加该中心建立研讨会的代表审查和批准,并享有解释结社章程的权利属于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