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托克森县绿色水价的通知
每个乡镇(城镇)和相关部门的人民政府:
为了标准化绿色水价的管理,保护供水和用水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促进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我们地区的费用收集”(新法官农业价格[2015]〕1724),“关于在托克森县实施水供水价格的通知”以及对县的绿色供水价格的验证,县政府将是第41次执行会议审查并批准在托克森县绿化水的价格标准的第41次,如下所示:
1。县工业公园的公共绿色水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筑局,林业和草原局和水库局共同批准了县工业园区目前的公共绿色区域,并根据绿色水配额分配水。县工业园区公共绿色水的价格以0.7元/立方米的价格实施(不包括0.03 ran/立方米的水资源费),超过配额的比例将逐渐增加。
2。县工业园区企业绿化的水
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筑局,林业和草原局以及水库局共同批准了公园企业工厂的当前绿化区,并根据绿色水配额分配水,水资源为0.7元/立方米(不包括0.03元/立方米)。超过配额的部分应按照工业公园的工业水价(即3.04 yuan/立方米)实施。公园企业需要确保无法减少批准的绿色区域。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建筑局,林业和草地局以及水库局将选择人员定期验证企业的绿化区,并根据实际的绿色区域分配企业的绿色水消耗量。
3。城市绿化水(包括城市政府机构,机构,学校,医院)
(1)自来水的绿色水价:0.66元/立方米。
(2)地下水绿色供水的价格:0.48元/立方米。
4。除托克森县(包括乡镇政府机构,机构,学校,医院)以外,所有乡镇的绿化水)
(1)自来水的绿色水价:0.66元/立方米。
(2)运河系统中绿色的水价格:0.4元/立方米。
(iii)地下水绿色供水的价格:0.05元/立方米。
5。人造保护林的水
(1)人造保护森林的水价用于运河供水:在当前的用水量测量中做得很好,在市政人民的政府发行相关文件以确定用水价格,将遵循相关的用水价格。
(2)地下水供水的人造保护森林的水价:0.48元/立方米。
6。30年的负责现场用水用于现场周围的野外庇护所
(1)围绕30年负责水域的农田庇护所的水价:在当前的用水量测量中做得很好,并等待市政人民政府发布相关文件以确定用水价格,然后遵循相关的用水价格。
(ii)30年地下水供水周围农田庇护所的水价:0.05元/立方米。
7.田野保护林的水不承担30年的责任
(1)供水的非30年负责领域周围的农田庇护所的用水价格:0.37元/立方米。
(ii)地下水供水周围农田避难所的水价不为农田供水负责30年:0.4元/立方米。
上述绿色水价都是暂定的水价,将从2024年9月1日开始实施。在市政人民政府确定最终的绿色水价之后,它将根据最新价格实施。
托克森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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