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城XITANG古城的保护”的全文

日期: 2025-02-02 17:01:22 |浏览: 50|编号: 6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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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城XITANG古城的保护”的全文

第九人民议会的常设委员会

公告

第3号

2023年6月29日,“关于保护古城的法规,古城吉亚克森市的 City”,该城市由第九人民议会的常务委员会采用。第四次会议已被批准并已宣布,该会议将于2023年10月1日实施。

王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关于保护古城的法规

(2023年6月29日,第九人民议会常设委员会第14届会议委员会在2023年7月28日举行的第14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议委员会批准。

第1条为了加强对古城的保护,保持古城镇的传统模式和历史风格,突出了江南水村的特征,继承了出色的历史和文化遗产,并促进了生态绿色整合的发展在杨氏河三角洲。这些法规。

第2条古城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用适用于这些法规。

这些法规中提到的古城是指古老的核心保护范围,该范围是“保护 China and Town 的保护计划”以及建筑和控制的地区古城镇的区域。

如果法律和法规对保护文化文物,无形的文化遗产和古老树木有特殊法规,则应根据其法规来实施它们。

第3条对古城的保护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管理和有效使用的原则。

第4条市政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古城的保护,并在保护古城镇方面协调和协调大专业。

贾山县人民政府负责保护古城,将保护古城的保护纳入了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轮廓,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保护资金,并包括在金融中在此级别上预算。

城市和县的相关部门以及镇的人民政府应根据各自的责任来保护古城。

第5条由贾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古城保护局负责古城保护的特定工作,并履行了以下责任:

(1)组织保护计划的实施;

(2)与相关部门一起组织并实施了古城镇的建筑维护计划,外部维修技术的技术指导以及古老城镇户外设施和设备的设置指导;

(3)古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协调古城镇文化和旅游融合的发展;

(5)挖掘,研究,保护和继承古城镇的历史和文化遗产;

(6)组织古城镇的促销,展览展示和外部交流;

(7)其他相关保护工作。

第6条的保护的保护应保护土著居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鼓励建立古城来保护志愿服务团队,雇用专家,江克萨斯,土著居民和行业协会的人员,以指导公众参与对古城镇的保护。

第7条古城的保护目标包括:

(1)古城镇的整体空间模式,包括传统的模式,历史风格,空间规模以及依赖于之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2)河流,湖泊和水系统以及古城镇空间模式的自然环境风格;

(3)不要移动文化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格建筑;

(4)历史环境元素,例如传统桥梁,画廊棚,驳斥海岸,水上港口,古老的井,古树木和其他著名的树木;

(5)历史名称,旧名称和其他本地特征;

(6)民间传说,传统戏剧,音乐,传统技巧和其他无形文化遗产;

(7)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

第8条古城的保护机构应与建筑,文化文物和其他主管部门结合汇编古城镇的保护名单,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将在获得人民政府后向社会宣布。贾山县。

古城的保护机构应根据相关部门定期提高古城镇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并及时将受保护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包括在保护名单中。

第9条从事古镇保护范围内进行以下活动的任何人都将事先通知古城镇保护局;如果需要批准程序,则应根据法律处理;主管当局应在批准之前征求古城镇保护局的意见:

(1)维修和装饰,添加设施并改变传统风格建筑的结构或性质;

(2)组织大型活动;

(3)拍摄电影和电视;

(4)设立宣传和促销点并在户外组织产品展览活动;

(5)其他影响古城镇传统模式,历史风格或历史建筑以及传统风格建筑的活动。

前段中规定的活动应符合保护计划的要求,并不损害历史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它不会对古城镇的传统模式,历史风格或历史建筑以及传统特征产生破坏性影响。

第10条,历史建筑物和传统风格建筑物的原始地点保护范围内古城的核心保护范围。原始组件,传统材料和过程的维护和维修不得改变建筑物的原始形状,图案和样式。

古城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格建筑物的所有者应合理地使用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物,保持其传统模式,历史风格和空间规模,并负责维护和维修历史建筑和修理传统建筑物。也可以同意用户负责维护和维修。

古城保护局应检查古城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和传统风格建筑物,并发现存在隐藏的危险,并敦促业主和用户维护和维修,并提供信息和技术维护和维修的指导。从历史上讲,核心保护范围中的传统建筑物对损坏是危险的。如果所有者和用户没有维护和维修的能力,那么古城镇保护机构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11条建立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户外广告,商店招牌以及其他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古老城镇建立户外设施和设备的指南的要求,并与古代的历史风格协调镇。

第12条古城的保护机构应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和运营商建立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信息注册系统。摩托车是停车场和充电场所,建立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有限充电设施。

如果古城的集中或相对集中的停车场和充电区设置了室内场地的集中或相对集中的停车区灭火。

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和运营商应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注册合作,以遵守古城保护局的管理,以避免在集中充电的室内收费。

第13条的保护的保护应遵守长江三角洲生态绿色整合的发展,增强了古城镇保护区和周围地区的规划连接和空间控制,并建立了一个太空网络,道路网络,绿色网络和信息网络。网络,促进城市空间,农村空间,生态空间和创新空间的整合和发展。

吉山县人民政府应加强扬特河三角洲生态绿色综合发展示范区的生态环境的全面治理,改善盆地信息的共享,协调跨境水体的共享联合保护机制,并增强了古城镇水系统的生态功能。

古城的保护机构应加强对古城镇保护范围内水域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地安排了诸如生态绿色,人文主义景观,休闲和休息等设施,维持河流的自然形式和历史风格,防止河流停滞,美化河流环境。

第14条鼓励并支持州长州长的社会保障卡服务,以提供一张卡,为持卡人提供便利的服务,以在旅游和文化经验方面为持卡人提供便利的服务。

第15条:鼓励和支持古镇生态绿色综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设,以参与古代江南水乡,江南水乡的生态旅行圈的建设,并促进综合和发展古老的城镇。

第16条古城保护局应协调对古城镇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格式,合理地安排市场布局,并专注于具有古老城镇文化旅游特征的行业的发展。

鼓励单位和个人根据工业政策和格式从事商业活动,并支持单位和个人结合文化和节日活动,以开发特征性的文化和创意产业。

第17条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资金,捐赠,捐赠,捐赠,建立资金以及在古代的保护范围内提供以下活动:

(1)建立博物馆,展览馆,艺术博物馆,图书馆;

(2)开放的非遗产展示场所,例如民俗和传统工艺;

(3)对当地传统文化进行研究;

(4)建立学生教育实践基础;

(5)举办传统艺术,民间表演和其他活动;

(6)打开传统的手工研讨会,以生产,展示和操作民间手工艺;

(7)其他有利于保护古城镇以及历史和文化遗产的活动。

第18条如果您违反这些法规的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该省的地方法规应承担法律责任,则将提供。

第19条如果您违反了这些规定的第9条的规定,并且对古城的传统风格产生破坏性的影响,那么主管建筑部应下令停止非法行为,恢复原始身份或在一段时间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限时间的限制;为了严重的后果,该单位施加了10,000元人民币和10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该单位将罚款超过50,000元或不到50,000元人民币。

第20条这些规定中提到的传统风格建筑是指消除文化文物和历史建筑。贾山县人民政府已被确定宣布。古城镇的历史风格,文化内涵以及地方特征建筑物和结构。

第21条这些规定应从2023年10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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