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曲靖市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检察会议系列新闻发布会
按照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曲靖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有力攻势,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黑案件。 ,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
截至2020年7月26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黑恶势力刑事案件127件、1442人,其中涉黑犯罪案件11件、211人、涉恶案件116件、1231人; 19人因黑社会势力“保护伞”被起诉、大力推进决胜特殊斗争取得胜利。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徐洪亮主持新闻发布会。中国网、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商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燃气报、现代世界警察杂志、曲靖日报、曲靖广播电视台、曲靖M等12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查处的三起打黑除恶犯罪典型案件。
典型案例1
麒麟区张某峰等29人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被告人张某峰2008年出狱后,经过七八年的发展壮大,通过搞项目、利用个人影响力,拉拢、拉拢闲散社工、服刑人员、前任人员等,逐渐形成了以张某峰为核心的团伙。以冯为首领的黑社会组织。这个黑社会组织在麒麟城肆意妄为,独霸一地,欺压残害百姓,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挑衅、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该组织成员获取非法利益3000元。 1万余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在办案过程中,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深入侦查有组织犯罪,依法认定该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冯某等人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八项罪名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判处张某峰等29名被告人2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2
师宗县平某安等九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05年以来,被告人冯某安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其在社会上的地位和日常生活中积累的“恶名”、“名气”,依靠兄弟、亲属组织被告人冯某安等四人组成家庭式“施工队”,聚集了靳某荣、潘某良、潘某良、陈某平等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为首的团伙被告人冯某安、金某荣、潘某良为首的一个以潘某良、陈某平为成员的邪恶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采用威胁、恐吓、堵门等“软暴力”手段,并防止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中排挤竞争对手、强行抢占工程、控制集体土地资源、敲诈勒索等行为。师宗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整个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补充证据和案件审查同步进行,推动追回大额财产涉案。依法将该团伙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该邪恶犯罪团伙发现,平某安等人涉嫌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储存爆炸物等七项罪名。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该团伙为邪恶犯罪团伙,判处冯某安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不等。
典型案例3
王甲、王乙等九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2年以来,被告人王某甲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以承诺高利回报的方式吸收亲属、朋友及社会不特定对象的资金,并利用其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高利放贷。获取非法利益。被告人王某某、王某某为保证其非法高利贷款利润,先后雇佣被告人覃某等人购买枪支、砍刀、关公刀等管制工具,并非法拘禁、聚集人群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击。借款人多次。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罗平县某地区作恶,欺压人民,扰乱当地正常经济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被告人王某甲为代表的邪恶犯罪集团。领导者。 。办理此案时,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成立专案办案组,提前介入,全程指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确保全面精准打击犯罪。依法将该团伙认定为邪恶犯罪集团,对被告人王某某等人以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等六项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团伙为邪恶犯罪集团,依法判处王某甲等9名被告人六年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回答记者提问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办案室主任李建忠、第一检察厅副厅长桂艳平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
今年是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持强劲攻势,乘胜追击,坚决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并确保不会白费。办案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断网”、“断钱、断血”力度,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网络”和经济基础。同时,全面健全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全市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源头上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忧患意识。收获、幸福和安全感。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第533期
编辑:孙茜、熊春荣
审稿人:殷涵
资料来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过去的
预计
推
推荐
曲靖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