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青岛首家中医不孕不育专科医院的靖康医院被罚款
近日,新网(0532-)获悉,青岛靖康医院发布了一则名为“青岛首家中医不孕不育医院”的广告。然而,医院的这一信息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针对上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该院处以9000元罚款。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销售状况、荣誉等信息。产品,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承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并具有对购买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构成发布虚假信息。广告违法行为。
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处罚情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消除相应范围内的影响,并处一倍以上以下的罚款。广告费三倍以上,广告费无法计算或者明显过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无法计算或者明显过低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出具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撤销其广告审查申请,一年内不予受理。
依据上述规定,针对青岛靖康医院的违法行为,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作出了9000元小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青岛靖康医院位于市北区登州路39号,成立于2005年12月5日。为了核实案件情况,新网联系了青岛靖康医院,但接线员表示,他们目前非常急。忙碌的。 ,没有时间采访。新网记者 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