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曝光部分严重不合格葡萄酒
中秋节前,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厅委托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济南)对济南市流通中的酒类产品进行随机抽样监测。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超过80%,其中11批次。严重不合格的酒暴露了。
由于葡萄酒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营养物质,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深受消费者喜爱,近年来市场需求量逐渐增加。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酒类产品质量监测重点检测糖精钠、微生物等指标。在济南市20个商场、超市和1个主要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样品采集和监测。共抽取样品89批次。其中合格72批次,不合格17批次,其中严重不合格11批次。总体合格率达到80.9%。但主要问题是非法添加糖精钠和少数产品标签不合格。 。
糖精钠超标。糖精钠俗称糖精,是一种化学合成的代糖,不含热量和营养素,对人体没有营养价值。为了减少原料用量,增强口感,有的厂家在产品中添加糖精钠。本次监测显示,糖精钠含量最高的是通化市大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吉鼎”牌大洋肉红酒,糖精钠含量为0.173g/kg。饮用与糖精混合的葡萄酒。经常食用过量含有糖精钠的产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伤害,尤其是代谢和解毒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孕妇和儿童。
干渗滤液不符合标准。监测发现,河南民权金昌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琴冠”牌红宝石红酒产品干浸出物为6.6g/L(国家标准规定干浸出物≥17.0g/L) ,远低于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降低了葡萄汁的含量。有些甚至使用极少量的葡萄汁或不使用葡萄汁,而是与香料、酒精、甜味剂、水等混合。
其他严重不合格的葡萄酒产品还包括:山东万家龙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吉林长春华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山酒;济南信宜家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北京佐嘉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及该公司生产的“北京佐嘉庄园红酒”;经销的“通化罗通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王牌原汁山酒。济南益康百兴超市连锁有限公司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可以简单地根据标签上标注的内容来判断葡萄酒的优劣。例如,酒的产品名称应为“酒”或“山酒”,酒精体积分数不应低于7%,成分表中不得添加香精、甜味剂、色素等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