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程“9·22”重大边坡塌方事故整改评估报告
2022年9月22日5时25分左右,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以下简称龙泉煤矿)治理过程中发生边坡塌方,造成4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979万余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第三条规定:事故终结后10个月至1年内,由负责处理事故的当地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必须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可以由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第四条 评估工作组原则上由参与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并可以按照职责邀请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同步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聘请服务机构或者专家参加”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令第24号)第二十四条。县(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自治区《关于做好当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新急[2019]59号)第三条: “认真开展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预防措施,在事故结束后一年内落实考核工作,追究事故责任,并进行整改和预防。考核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真正实现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震惊全地、警示一批、教育众人。” 《安办发电[2020]50号》等文件显示,2023年12月12日,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组织成立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地质环境防护复垦工程“9·22”较大边坡崩塌事故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评估并落实整改措施。
一、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评价工作组的组成
本次评估的组织经吐鲁番市人民政府批准。吐鲁番市人民政府组织市纪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自然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负责。托克逊县龙泉煤矿“9”·22”较大边坡塌方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也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参与事故调查,并聘请了应急局派出的3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2、评估工作进展
评估工作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一一对比预防和整改措施建议,客观评估事故整改情况和举一反三的能力,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正在发生。评估组进行资料审核:查阅、查询案头资料,核实相关管理痕迹,比对事故调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核实事故涉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的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报告;讨论问题 通过询问、与相关人员沟通等方式,了解事故涉及因素、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审查文件;核实事故涉及的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有关文件、财务凭证、人事档案等;走访核实:到责任人所在单位或者犯罪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到相关单位现场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比对《9月22日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项目较大边坡塌方事故调查报告》,一一核对事故责任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企业以及有关政府和部门采取的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果进行了详细审查,核实“9·22”重大边坡垮塌事故发生后,相关政府和部门开展事故举一反三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检验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树立牢固的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吸取教训免受事故的影响。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1、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3人)
马先生,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负责公司全面工作;邓先生担任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恢复工作。填海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蒋是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区主任,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上述三人已由托克逊县公安局侦查完毕,并于2023年3月30日移送托克逊县人民检察院后续公诉并追究刑事责任。
2、龙泉煤矿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3人)
(1)艾某,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法定代表人,负责龙泉煤矿全面工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行政罚款元,并禁止其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5年。年,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苏,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总经理,负责龙泉煤矿全面工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1.88万元行政罚款,并在五年内不再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他将被列入名单。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刘,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技术部主任,负责技术部全面工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4.76万元行政罚款,并暂停其安全管理资质6个月。
三、瑞通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5人)
(1)范先生,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部部长,负责安全部全面工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5.96万元,暂停其安全管理资质6个月。
(2)魏,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主要负责公司技术部工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2.94万元,暂停其安全管理资质6个月。
(3)李,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区班组长,负责施工区设备管理、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6.08万元,暂停其安全管理资质6个月。
(4)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区班组长苏,负责施工区剥离、回填、道路平整工作值班。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24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6.04万元,暂停其安全管理资质6个月。
(5)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程施工区事故值班安全督察张某,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4月24日,处以40100元行政罚款,暂停其安全管理资质6个月。
4、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公职人员的处理(2人)
(一)苏,托克逊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根据问责审查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项处理已落实。
(二)严,托克逊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三级研究员。根据问责审查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对其给予党内警告,该处理已落实。
同时,2023年1月13日,吐鲁番市纪委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龙泉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9月22日”边坡崩塌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托克逊县项目。”
五、托克逊县人民政府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2人)
(一)薛,托克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根据问责审查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对其给予党内警告,该处理已落实。
(二)邢,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根据问责审查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对其进行训诫谈话,处理已落实。
同时,2023年1月13日,吐鲁番市纪委办公室下发文件《关于龙泉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9月22日”边坡崩塌事故责任追究的通知》托克逊县项目。”
三、事故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及落实情况
1、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应急管理部门对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作出行政处罚116.5万元,目前该处罚已执行。
2、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门对托克逊县瑞通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116.5万元,已执行。
3、托克逊县自然资源局: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已责成托克逊县自然资源局深入检查,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已约谈托克逊县自然资源局。实施该处理。
4、托克逊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责成托克逊县人民政府深入检查,约谈托克逊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处理已落实。
四、建设单位、龙泉煤矿及有关政府和部门落实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的具体措施
在《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项目“9月22日特大边坡塌方事故调查报告》中八、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整改期间围绕“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单位落实了以下工作:
1、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及建设单位
事故发生后,事故区域已被封闭,未进行任何生产作业。对于其他可采区域,建设单位和龙泉煤矿从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工票等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工作,主要制定了以下制度和措施:并已实施:
(一)细化运行技术参数。按照《新疆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参数,对最终坡度、台阶坡角、台阶高度、台阶宽度进行施工作业,各种操作文件上均标注了技术参数。
(二)加大安全投入。为提高边坡稳定性及时监测能力,设置GNSS位移监测桩(点),安装边坡位移声光报警器、光伏板、雷达扫描仪等。这些斜坡安全监测设备和系统均由调度室专人实时监控。监测和记录,技术人员定期分析数据,可以充分了解地标异常和裂纹位移。
(三)加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作业车辆配备防撞系统,由定位、防撞、监控探头三个装置组成,可以有针对性地管理车辆作业。工人们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并认真排查工地是否存在事故隐患。
(四)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力量。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程实际情况,选派懂生产、懂安全的人员,聚焦安全,明确责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落实到位。明确安全检查职责。
(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环境安全。施工现场配备了安全生产所需的辅助设施。特别是夜间作业时,配备工业照明设施,满足夜间斜坡观察、观察和作业的需要,并加强辅助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六)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修改完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排查管理“闭环管理”。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隐患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七)安排专门负责安全培训的人员,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从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安全自我防护能力入手,以岗位培训为切入点点,结合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就地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除了通过数据核实上述问题外,评估组还对事故现场、周边地区、车队、办公区域等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综上所述,托克逊县龙泉煤矿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已完成闭环。
2.行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局)
(一)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生态修复处、区环保所对安全生产和生态修复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后处理建议:设置围栏以及龙泉煤矿西侧露天矿坑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设备进入,暂时维持现状;加快改扩建工作和办理采矿权手续,在矿山使用寿命到期、闭坑前完成矿区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工作。
(二)对辖区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规划编制、审查、执行情况以及资金专户设立、计提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举一反三,从制定专项预案到现场调查,从及时总结到专项督导,从各个方面加强对辖区矿山企业等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的各类企业的安全监管,多角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托克逊县委、县政府
(一)建立煤矿企业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价工作机制,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解决了煤矿风险管控、重大灾害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等关键环节,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从而促进党委、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快补短板,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改造、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愈演愈烈的事故发生,努力实现“零死亡”。
(二)结合各项专项整治,着力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安全隐患,准确发现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为切实强化托克逊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明确保障安全生产任务,对县级领导保障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全力推进落实保障工作,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
综上所述,托克逊县委、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了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闭环。
5、评价结论:
经核查资料和现场检查,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措施均已落实。今后,有关单位应持续跟进,确保形成良性机制。
6、改进建议:
1、龙源煤矿与哈密永荣公司的施工合同中,安全管理协议内容与具体工程关联不紧密。建议将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合同履行的附件。
2、建设单位各项专项规划中的技术措施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具体。
3、龙源煤矿技术方案应数据统一、关键技术参数明确。
4、复工复产前应对员工进行技术方案培训。培训要立足事故案例,突出实际操作要点,注重培训效果。
七、经验与做法:
1、事故区域已被封闭,不再进行进一步开采。土石方和岩方将用灭火控制土方回填。
2、在矿区设置GNSS位移监测桩(点),安装边坡位移声光报警器、光伏板、雷达扫描仪。斜坡安全监测设备和系统由调度室专人实时监控和记录,技术人员定期对数据进行分析。 ,可以全面掌握地标异常和裂隙位移情况。
3、作业车辆配备防撞系统,由定位、防撞、监控探头三个装置组成,可以有针对性地管理车辆作业情况。
八、总体评价意见
从《托克逊县龙泉煤矿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项目9月22日较大边坡塌方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整改措施的总体落实情况来看,评估组认为,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企业和有关政府和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批准事项的要求,坚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责任人。事故相关单位及其人员,整改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和建议,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相关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具有警示和教育作用。
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龙泉煤矿“9·22”
较大斜坡塌方事故整改情况评估组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