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福州市仓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仓山区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因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委托福州市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福州市仓山区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为仓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行编外人员的招聘和登记工作城市。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1名,要求如下:
职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学历
主要的
资格
评论
文员01
18岁以上
无限制
大专及以上学历
无限制
无限制
职位要求:
(1)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办公系统;
(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交给的工作。具有良好写作能力者优先考虑;
(3)工作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2、管理模式
仓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福州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3、人员工资
职工薪酬按照仓山区非职工就业统一标准执行。
1、员工工资:2350元/月(按仓山区劳务派遣统一标准);
2、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4、报名时间:
2018年4月9日至4月13日,5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下都街道江边洲路临江新天地美敦花园3号楼5楼523室仓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六、报名材料:
仓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招收编外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本原件2份,户主姓名页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2份,复印件2份(审核后退还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两份(登录学信网在线打印验证报告);本人1寸彩色照片两张;工作简历;如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资格证书,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
申请材料经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初步审核后,报用人单位审核确定面试或考核名单,根据面试或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候选人基本信息将于5日内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予以受理。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郑女士(仓山区就业管理中心)。
求职、面试、招聘查询热线:
0591-,联系人:小亮、小鲁
附件:仓山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福州市仓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