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罗平县检察院书记员招聘15人!

日期: 2025-01-15 04:00:57 |浏览: 30|编号: 64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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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罗平县检察院书记员招聘15人!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中,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制度职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登录上海外事(云南)考试报名系统:

、注册/登录(首次注册需填写相关信息并验证手机号码)。选择正在进行的考试或直接点击查看详情进入考试页面。选择岗位后,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25日。

网上资格预审:2月25日-26日。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查看自己的复习状态。符合笔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富源县、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上以公告形式公布;已报名但未列入公告名单的,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和审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涵盖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开题比例不低于1:3(人数比例)招聘职位与申请人数的关系)。对不符合考试开放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岗位技能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人员名单可在富源县、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上公告。如因资格不合格而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比例的复试或因自愿放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替换,1批替换后未达到比例的,不再替换,按实际人数进行。有资格的人。岗位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以提交原始材料的方式线下进行。原件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3、岗位技能测试。它是通过观察和聆听机器上的跳动来进行的。

岗位技能考试成绩计算如下:

(看玩得分[100分]+听玩得分[100分])×50%

4.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通过分数为70分。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2。 (包括并列最后一位的)。进入面试者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与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无人填补职位或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同等职位面试。

5.综合评分计算。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种分数换算时如有小数,计算时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若再次出现相同结果,则按照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

招聘考试各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检查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表现和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试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检查。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同时,要核实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申请等情况。

检查时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信用报告证明。考生自愿放弃考试或未通过考试的,按照综合表现和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告及招聘

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体检等情况,择优拟录用人选,并在富源县、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雇用。公告后如出现放弃情况,将不再进行补充参与。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很难核实所报告的问题是的,招聘已暂停。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举报问题时必须实名举报。聘用通知发出后,用人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报到。逾期未报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补充。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对已进入面试但未按招聘岗位录用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替补候选人。若该职位有空缺,从本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应聘者可按综合考试成绩依次填写,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录用。

(六)相关福利

聘任办事员的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办事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七)注意事项

1.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并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3、招聘过程中应聘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应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合格的,可取消其招聘资格。发现上述情况并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拟聘用人员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若无法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沟通不畅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抚远县、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和“上海外事云南”订阅号为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注意相关通知。

7、本公告如有变更,以后续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0874-

罗平县人民检察院: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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