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放假安排及寒暑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综合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国家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纪念日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2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放假办法〉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放假安排和寒暑假工作的通知》 《2024年自治州及休息时间安排》(新办铭电[2023]268号),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自治州自治州具体安排现将本县2024年节假日及寒暑假作息时间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续放假。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共8天。 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安排员工除夕(2月9日)休息等制度。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4月7日(周日)上班。
(四)肉子节:4月10日为肉子节,放假一天。
(五)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共5天。 4月28日(周日)、5月11日(周六)上班。
㈥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续放假。
(七)古尔邦节:6月17日为古尔邦节,6月17日至19日放假,共3天,连周末。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共3天。 9月14日(周六)上班。
(九)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共放假7天。 9月29日(周日)、10月12日(周六)上班。
2、冬、夏作息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工作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工作时间为: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