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养犬新规实施半月效果如何?记者实地走访……丨民情瞭望

日期: 2026-01-17 18:05:26 |浏览: 3|编号: 103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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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养犬新规实施半月效果如何?记者实地走访……丨民情瞭望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邱可欣 实习生 文若瑜 摄影报道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惩戒力度全面升级,从罚款金额到处罚措施都构建起更为严格的治理体系。

新规落地已逾半月,成都街头的不文明养犬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养宠群体与普通市民对新规的执行效果又有怎样的反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连日来走访成都主城多区的商场、小区、宠物店及宠物医院,通过实地观察、随机访谈,记录新规实施后的真实现状。

不文明养犬现象仍存

市民看法各异

在武侯区大悦城、成华区万象城等宠物友好商场的户外草坪,以及锦江区、青羊区多个小区的公共区域,记者均捕捉到相似场景:不少养宠人任由宠物在人群中自由跑跳、相互追逐,既未佩戴牵引绳,也未按要求给犬只戴上嘴套。走访中记者发现,尽管新规已正式生效,但不牵绳遛犬这一突出问题,在成都多个公共场所仍未得到根治,这样的现象也并非个例。

不牵绳遛犬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新规落地成效,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观点各有不同。多数养宠人对新规的立法初衷表示认同,认为遛犬牵绳是保障公共安全的基本准则。“以前经常看到有人遛大型犬不牵绳,从身边跑过的时候,心里总咯噔一下。”带着雪纳瑞犬在草坪散步的宋女士坦言,新规的出台切中了过往治理的痛点,希望能得到彻底贯彻落实。“处罚是手段而非目的,作为养宠人,我不希望自己的宠物受伤害,更希望每一位养宠人都能自觉牵绳,让人和宠物共处的环境更和谐。”

也有部分养宠人提出不同看法,认为遛犬是否牵绳应区别对待。“小狗体型小、性格温顺,在空旷的草坪上放开跑跑没什么问题,没必要‘一刀切’。”正在遛比熊犬的黄先生直言,相比小型犬,大型犬的牵引管理才是重点,“大型犬力气大,一旦失控风险更高,必须全程牵绳”。

市民王女士则聚焦犬只伤人的责任认定,她认为新规中关于未牵绳致犬只伤人,情节较重的可处5至10日拘留的条款,应当细化责任判定标准。“如果是有人故意挑逗、激怒犬只引发的伤人事件,责任划分就该更严谨,不能全算在养犬人头上。”

与养宠群体的多元观点不同,不养宠市民的态度更为一致。他们普遍认为,无论犬只体型大小,外出牵绳、戴嘴套都是底线要求,是对他人安全的基本尊重。“小孩子对小动物好奇,看到小狗就想伸手摸,根本不知道危险。”带着孩子在大悦城游玩的王女士直言,每次看到无绳犬只靠近,都要立刻把孩子抱起来,真的很担心孩子被吓到或者咬伤。

犬类伤人事件频发

新规为无绳遛宠戴上“紧箍咒”

市民们的分歧与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近年来频发的犬只伤人事件,也从侧面印证了新规出台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2025年11月15日,成都市新都区东骏湖景湾学院路东段附近,当晚一名年轻女性骑行自行车时,被路边未拴绳的宠物狗绊倒,因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着地受伤,当场出血并伴抽搐。伤者经送医接受开颅手术后,于11月18日由家属陪护住院治疗。涉事犬主事后主动联系家属并垫付4万元医疗费用。

2026年1月7日傍晚,攀枝花市米易县正值下班人流高峰,市民刘某在小区内遭遇惊魂一幕——居民李某牵着的棕色泰迪犬突然挣脱牵引绳,径直扑向刘某并紧紧抱住其左腿,突如其来的袭击让刘某受惊不已,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米易县公安局攀莲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核查,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饲养人李某依法采取行政措施。这起新规落地后的典型案例,让不少人意识到,以往被视作“小事一桩”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如今已触碰法律红线。

对此,记者走访了郫都区的一家宠物医院,该院的孟医生从专业角度给出了观察与分析。他表示,医院频繁接诊宠物犬互伤病例,而这类事故的诱因,绝大多数都是养犬人外出遛犬时未牵绳。

“宠物犬极易与同类或其他动物追逐打斗,造成抓伤、咬伤等外伤,还可能交叉感染犬瘟热、狂犬病等传染病;脱离主人管控的宠物若受到惊吓,很可能闯入马路引发交通事故,不仅会导致自身骨折、内脏出血等严重创伤,更会威胁公共交通安全;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宠物犬对陌生人具有攻击性,未牵绳状态下极易对老人、儿童等群体造成惊吓甚至人身伤害,而养犬人这种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孟医生说。

他还坦言,新规落地需要一定的消化适应期,短期内不文明养犬行为难以杜绝,但从长远来看,规范化管理既能有效减少宠物伤人事件的发生,也能逐步缓解公众对养犬群体的抵触情绪。“对我们宠物医院而言,近期狂犬免疫接种、购买嘴套及牵引绳等相关业务量有所上升,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整个宠物行业正在朝着更规范、更有序的方向迈进。”

多重约束划定养犬边界

新规如何更好落地?

新规的落地,让不文明养犬行为有了明确处罚依据,但要真正实现文明养犬,仅靠一纸法条远远不够。记者注意到,成都在养犬管理方面早在2010年7月便正式施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于2024年推出修订草案进一步优化管理细则,持续以法治手段规范养犬行为。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了携犬外出的相关规范,要求养犬人外出时为犬只佩戴标识牌,以犬笼、犬袋约束或使用长度不超过两米的牵领绳牵引,拥挤场合需自觉收紧牵绳;未成年人不得独自携犬外出,出行需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及其他行人等内容。一系列条款清晰界定了养犬人的责任边界,从外出牵引到卫生清理,全方位对养犬行为作出了规范约束。

此外,成都多家宠物友好商场均在入口处张贴了宠物友好购物指南,对宠物进场的相关要求作出了明确提示,指出了宠物入园的准入条件、行为规范以及责任划分等关键内容。

宠物友好购物指南

在已有配套法规的前提下,为何还要从法律层面加码,强化对养犬人的规范管理?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明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养犬相关处罚条款的核心突破在于填补了养犬违法行为的行政惩戒空白。过去,在遭遇被豢养的犬致伤时,大多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索赔,对养犬人来说仅为经济上的处罚,缺乏更直接更严重的惩戒性措施,违法成本极低。

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后,养犬违法行为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意味着养犬行为从“只关乎民事责任”升级为“兼具行政、民事双重责任”,违法成本也更大更严重。罚款、拘留的惩戒力度远比单纯的民事赔偿更具震慑力,可以倒逼养犬人养成“规范养犬是法定义务”的意识,从根源上减少不牵绳、犬只扰民等乱象,实现“以罚促管”,从而使得养犬能受到规制。

谈及养犬新规如何更好落地完善,林小明表示,平衡执法刚性与养宠需求的关键在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开放式小区、禁遛区等重点场景,他建议采取技术赋能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监管方式:安装智能监控,通过AI识别未牵绳犬只;组建“社区养犬监督员”队伍,同时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养犬行为。

除了在重点场景优化监管手段外,林小明还指出,新规的长效落地离不开配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一是建立统一的犬只免疫登记全国联网平台,将免疫接种、养犬登记、违规记录全部纳入,实现“一犬一码”,从源头强化监管;同时将免疫接种与养犬登记挂钩,未免疫的犬只不予登记,对未予或不予登记的犬只及其饲养人严格执法、坚决处置。二是完善流浪犬只收容与责任追溯制度,建立“遗弃犬只责任追溯机制”,通过犬只芯片信息找到原主人,依法追究其遗弃责任,同时也便于确定流浪犬伤人的责任主体,从源头上减少流浪犬数量,降低公共安全风险。三是在社区、派出所等处建立养犬纠纷快速调解机构,由社区热心人士和法律专业人士组成,快速高效公平地解决养犬纠纷,避免矛盾升级。让文明养犬真正成为城市共识,为市民营造更和谐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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